转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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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食药监药化生函〔2017〕285号
转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现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办药化管〔2017〕18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总局及省局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自查。确认不属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范围的,要求企业主动注销相关产品备案信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并将自查结果于2018年1月15日前上报市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
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产非特殊
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办药
化管〔2017〕183号)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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